日前,安徽省发出《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将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缴费率由1%下调至0.5%,个人费率维持0.5%不变。降费期限为2017年1月1日~2018年4月30日。这是近年来安徽省第三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。根据测算,此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,仅2017年当年可为全省参保单位减轻失业保险缴费负担近10亿元。在2015年和2016年,安徽省两次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,累计为各类参保单位和职工减轻失业保险缴费负担近29亿元,其中为企业参保单位减轻缴费负担近16亿元。
近年来,安徽省地税局坚持以五项社会保险“一票征收”制度为抓手,积极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征缴,参保人数持续增长。截至2016年底,安徽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448.49万人,同比增长2.71%。